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软件经验交流之五-国家政策性项目经济评价
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,如水利、新能源等项目,其实就是以往理论所述的满足“国民经济”发展需要的项目,以前此类项目要进行所谓“国民经济分析”,在我国以往的某个经济阶段,投资项目需要进行项目的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分析,满足国民经济分析指标的项目,即使项目的财务分析指标不能达到财务基准收益率的指标,只要项目能够生存下去,国家也鼓励上马该项目。
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颁布的《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(第三版)》中,“附件一:关于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若干规定”中第十条论述道:“。。。。。对于关系公共利益、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项目,如果国民经济评价结论可行,但财务评价结论不可行,应重新考虑方案,必要时可提出经济优惠政策的建议,使项目具有财务生存能力。”
现阶段,国家或政府对于此类项目,所谓经济优惠政策的建议,多以土地政策优惠、税收政策优惠等政策优惠,提供政府担保的贴息贷款,提供不要求回报的投资补贴,承诺持续投资等多种形式,以满足项目的财务生存能力为前提,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和持续经营。
关于政府部门、上级主管机关,如何决策该类项目是否需要建设,是否通过国民经济评价,不在本次研究的范围之内,本次研究以假定该项目基本通过宏观论证,而对于具体实施的企业,需要进行哪些项目论证工作,展开研究。
首先,一般情况下,承担该类项目的企业的具体的操作方式为,按照完全市场经济原则,进行项目投资估算、成本和收入估算等现金流估算,进行项目的财务分析,按照财务分析的结果,如果项目的财务收益水平能够达到承担项目的企业期望收益水平,则无需申请各种优惠措施,直接进行项目投资建设。
其次,如果项目的收益水平很低,甚至收益为负值,则进行各种实行优惠政策后的项目财务分析测算,同时根据不同的项目财务状况,调整政策优惠幅度,以维持一定的项目财务生存水平,以期能够找到各方能够负担的项目投资、运营财务水平的实施方案,进行项目的投资建设。
企业承担国家政策项目决策流程图